来源:德顺祥 时间:2021-07-07 5423 次
公墓的建立与管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建立经营性公墓、骨灰堂(楼、塔)由市、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报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。
农村设置公益性公墓、骨灰堂(楼、塔),经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,报市、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,并报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。凡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均为非法公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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